铁骑队员
招聘人数:8名
铁骑在公安机关或人民警察的带领、指挥、监督、安排下,可协助开展巡逻接处警、驾驶警用摩托车快速反应参与应急处突、疏导交通、交通管制、服务群众等任务。
招聘条件: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男性,身高175厘米及以上,年龄在18至35周岁; (三)大专以上文化程度(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); (四)有摩托车驾驶证优先; (五)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双眼裸眼视力4.8以上; (六)遵守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章制度,政审合格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; (七)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正派,团队合作意识强,能适应高强度的训练、执勤工作,并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; (八)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具有准驾E型车驾驶证,退役军人或警察类、体育类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。
交通协管员 招聘人数:5名 在公安机关安排或人民警察带领下,协助开展交通巡逻、站岗和交通警情处置等工作。
招聘条件: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男性,身高168厘米及以上,年龄在18至35周岁; (三)具有高中以上学历,有机动车驾驶证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; (四)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; (五)遵守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章制度,政治合格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; (六)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正派,团队合作意识强,能适应高强度的训练、执勤工作,并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招聘为辅警
(一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二)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三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四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五)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(六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七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(八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(九)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(十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十一)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招聘时间、地点
地点:东莞市清溪镇交警大队一楼大厅。(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37号)
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招聘小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。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,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、考试或聘用资格。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,工作人员将联系符合资格的考生前来参加考试,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,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笔试前需携带以下资料:
1.《清溪公安分局招收警务辅助人员登记审批表》一式一份(现场填写);
2.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);
3.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页与本人页);
4.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;
5.提供《退伍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6.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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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测试、体能测试、心理素质测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各环节的具体时间、场地安排和考试成绩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
考核结束后,清溪交警大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,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对象要求在清溪交警大队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》,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所产生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体检费用自行负责。
(四)政治审查
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。
(五)录用
考察合格的,择优聘用。
(六)咨询电话
联系人:李警官,咨询电话:0769-87316876。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清溪交警大队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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